苏州房屋产权法律问答

苏州
房屋产权
1.城市建筑中化粪池的所有权。2.谁拥有化粪池上方的空地?
法律分析:一般由环保局管理。如果是小区的化粪池,首先找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出面去协商解决。因为化粪池属于小区的公共部位,物业公司有权利进行整治。而如果物业公司不作为,可以再找市政部门,一般由环保局进行整治。实在不行,我们也可以利用舆论媒体,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部门。而一个规范的小区会有专人固定时间进行清理并且进行维护,如果有产权单位,就应该由产权单位来负责。没有产权单位,应该由政府负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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