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律问答

安徽
问题分类
物业锁住了消防通道的门,应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反应
物业锁车可以找派出所或者消防大队进行解决。但若是车主本身存在过错,车子因为违规停发而导致物业锁车,那建议还是优先找到物业公司或业委会进行沟通协商,双方在各自能接受的范围内互相让步。若是车主并无过错,物业为了谋求某些权益,对车主的车辆上锁,必要时可以拨打110寻求警方介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物业管理部工作职责是什么1、及时了解并掌握所辖物业的动态,保证所辖物业在合法、安全的状态下运行;2、负责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时收取应收款项,完成年度经济指标;3、热情与客户沟通,主动协调客户之间的矛盾,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4、负责所辖物业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管理并督促相关设施的配备;做好区域内环保工作;5、负责所辖物业的维修申报和其他后勤服务;6、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我被骗了200元怎么追回
被骗了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追回钱:1、被骗后,应该要尽量保存好各种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然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对于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会立案处理;2、在公安机关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定具体标准。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2、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3、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合肥法律问答顾问
合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我名下的银行卡余额为负数,是否被法院冻结1815
你好。法律分析:法院冻结了银行卡,当法院冻结的金额大于银行卡的存款余额,则银行卡的可用余额是负数。银行卡被冻结成负数的原因:1,欠银行的钱,账户余额变负数,卡被冻结,这主要是银行每年会收取一定的年费和管理费用,如果是普通银行卡账户,每年会扣除10元年费,另外每季度会扣除3元小额账户管理费,2,如果用户长期不打理账户,银行卡成为“休眠卡”,账户会产生欠费,如果用户还将使用该银行卡,则需要补缴所欠费用才能继续使用,3,如果不再使用该银行卡,可以不用理会,欠费达到一定数额之后,银行会自动进行清户处理,一般来说连续5年没有发生交易,将被总行统一销卡。其中,第一种原因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电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滁州法律问答顾问
滁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我的QQ账号被盗了,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QQ被盗后可以通过申诉找回,密保安全问题修改密码找回,也可以向公安局报案。要搜集证据,如聊天记录、个人用户注册信息,如果你真是想打这场官司,有必要申请进行证据保全,先报案、再走自诉这条路,可附带民事赔偿。他对你的侵权行为造成对你的侵害(虚拟财产、名誉、商业事务性工作的影响)。可以将服务供应商(如腾讯)列位被告,使其承担相应的连代赔偿责任!但是,一个QQ号码,其损失或影响应该不能构成起诉的基本条件,建议不要浪费诉讼资源,向腾讯公司举报先。一般向公安局报案的都是较大规模团体盗号,影响恶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六安法律问答顾问
六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在工地上不小心摔倒了,当时不在乎两天后感觉疼痛严重去医院检查是肋骨骨折如何报告工伤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在工地上干活骨折后,在30日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支付;治疗结束后有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如果工地老板拒绝赔偿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
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下班后喝酒打架,能要求赔偿吗?
法律分析:员工打架被开除需要给予结算工资,工资是劳动者的法定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给劳动者的打架行为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合肥法律问答顾问
合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8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