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民事法律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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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
醉驾,没发生交通事故,5年后能不能学B照?
未赔偿与学驾照之间并无关联性,只看肇事行为。如果是醉酒肇事行为的,那么则只能在五年之后才可以考取驾驶证。如果是闯红灯肇事行为,则随时可以考取驾驶证,只看具体的肇事行为。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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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田建设村里篮球场赔偿多少钱一亩
养殖场砖房每平方米赔偿2400元左右,砖石墙每延长1米补偿190元左右。养殖场砖房征地没有明确的标准赔偿数额,具体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以及当地的征收政策而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枣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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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年的买的房子要明年结房,但在一个月以前停工没做了,好像烂尾了我们现在可以去法院申请房屋保全吗?
保全房子三年后失效的,可以继续申请保全。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三年后未采取续封或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烟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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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谈好的工资5000 结果就发3000 说是试用期
在我国劳动关系中的试用期工资发放规定是: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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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捡木耳工人被拖欠工资不给 怎么办
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给的,首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要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要求其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淄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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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指派的承租人不合法,能推翻吗?
可以通过了法律途径解决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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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该4月份核算完3月份的销售提成,但时至今日仍未完成,且一而再更改核算标准(原有制度并未作废)仲裁能否成功?
申请仲裁要回,以公司原有规定为准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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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试用期受伤的,是用人方给钱医的,但是医生诰诉我将来不能干重活,我又是个农村人该怎么办?
工伤调解失败可以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东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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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偿还借款是否需付利息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烟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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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金(18万)都包括那些2020交强险赔偿范围明细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事项处理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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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 又签订第二份 签订日期是2021年 但生效期是2028年--2042年 如果我现在想单方面撤销 现在合法吗 但生效期是2028年--2042年 如果我现在想单
依据你们的约定处理
烟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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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在了,我家房给别人住,她拿着,写着我家名字的无效的房产证把房卖了
您好,具体看协议怎么约定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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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三套房现在想要 卖掉其中的一套,我个人需要缴纳那些税?税率是多少多少?
您好,主要是营业税和印花税,还需要看是否满五年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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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里拆迁分了一套电梯房,然后我再买商品房是属于首套房子吗
卖了首套房后再买房算首套房,但首套房贷款未结清的不算。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最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淄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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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常行驶被后车追尾了当时我不知道。回家才发觉。怎么办?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淄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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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伤者索要
司机无证驾驶,致人重伤的处罚措施规定为:1、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枣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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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租房子,房东给了两套钥匙,有一套钥匙不在了,我们说赔偿钥匙损失,房东不同意
租客欠房租房东未经通知擅自换锁犯法。房租是租赁合同中租客必须要履行的义务,房东可以催告其及时履行,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合同还没有解除,房东是不能换锁制止租客使用房屋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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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欠钱但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债务人欠款如果是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对债务分期偿还,否则可能面临被债权人起诉的情况,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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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土地被占的赔偿金,人去世了还能领到钱吗?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能继承,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能继承,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东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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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和大车相撞小车全责
摩托车直行与转弯小车相撞后,一般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机动车当事人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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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辆小车在转弯红绿灯处,是在绿灯中突然刹车,摩托保持的正常车速,差点撞上
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首先看有没有车辆违章,如果有一方违章则违章车负全责;如果均无违章,转弯车已完成转弯,直行车负主要责任;其他情况一般都是转弯车负主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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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信用社怎么贷款
个人贷款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携带相关资料便可去银行申请贷款,申请贷款的人应当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没有失信记录,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等。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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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买的新车,销售方只愿意给定车合约不愿意给购车合同,钱什么都给了,如果说不给购车合同可以退吗?
买车签合同后,买车人反悔不想买了,一般不能要求退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潍坊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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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赔偿钱能分期付吗
判决后无力偿还可以与对方当时人协商缓付或者协商分期支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淄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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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通事故对方不愿意赔偿怎样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不赔偿的,那么受害人应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确实属于赔偿的范围的,法院会作出判决,受害人可以据此要求对方赔偿,此时还不赔偿的,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五十九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淄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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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包活干了一半我怎么给他们结账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淄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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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写合同评审表,该注意什么
合同评审的程序主要是三步:形式审查、实质审查、沟通参照与判断是否合法。形式审查是指审查合同开头、正文、签署三部分是否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实质审查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枣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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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名合同重签有赔偿吗
公司改名,不可以要求赔偿。因为公司的性质、法定代表人和名称发生变更,如果对于员工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条件及岗位等均未发生变更的,不影响员工的正常工作,则无法要求赔偿;公司改名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东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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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1、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履行合同义务;3、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费;4、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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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工伤,当时忘了开病假条,去医院补开病假条,医院医生不给补假条吗怎么办?
工伤假病假区分:(1)病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工伤假。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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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交通事故谅解书指的是保险公司对受伤害人的赔偿,还是事故肇事人对受伤害人的赔偿
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要判刑,有谅解书也只是可以争取减轻量刑而不无罪。保险公司赔偿只是在法律规定内赔偿,说明没有认错认罪的诚意,死者家属不给谅解书是正常的
东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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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使用租车软件租车但是没有携带驾驶证,会有什么处罚
你好,依据双方之间协议约定办理
潍坊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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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XX一金突然病亡,怎样赔偿
行为人若过失致人死亡,应当对受害人家属的赔偿数额为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的总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淄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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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新接手的公司要承担原公司债务吗
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但可以在并购前和债权人协商,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尤其是原公司趋于破产的,该协议对双方都有利。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的,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东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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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借条三个不同的日期,这张借条有效吗
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日期过了,还是有效力,借条本身的效力是永久的,如果借款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则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潍坊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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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14岁的未成年人,在一个烧烤店工作,老板不但拖工资,我想辞职回学校但是老板说要等招来人
劳动者上班不到一个月就离职,但是老板不给工资的,可以与老板协商,与其合理的支付期限;老板拒绝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依法去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枣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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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复婚需要双方的户口本吗
复婚要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双方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由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东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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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质询下 我想抱养个婴儿 都需要什么手续
抱养孩子需要以下手续:1、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登记申请;2、收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审查申请材料;3、登记,但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4、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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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能过户的吗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可以过户。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房产无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淄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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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如何计算
停业损失费与误工费是不一样的。停产停业损失费主要指因征收造成停产停业使得被征收人失去获得利润的机会而造成的损失。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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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感情破裂以后财产方面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女方离婚后财产要按照判决书上规定的方式和份额分割,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上的约定分割。如果是未分割的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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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离婚后房贷还没还清 也没有分割,我银行卡里的钱会不会被银行扣除
离婚时,如果个人银行卡里的人钱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需要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那就不需要分割。离婚时需要分割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可以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生产经营收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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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的田已获得国家补尝款当集体经济受益时征|收的田还能再次分到钱吗?
公民的财产被国家征收了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对公民给予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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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男方不结婚 但是女方想把孩子生下来怎么报
法律允许女方有未婚怀孕的行为,但怀孕后男女双方应当及时进行结婚登记。女方不结婚生子的,该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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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伤残补助金和工伤期间的工资是一回事吗?
工伤补助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其他。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补助项目和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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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男方精神出轨彩礼需要退还吗?
订婚后男方出轨彩礼需要退还。因为男方可以有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所以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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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人可以委托前妻卖房子吗
你好,可以进行公证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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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劳动派遣有赔偿金吗?劳务派遣辞退有赔偿金吗?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只和劳务公司签合同,是一年一签合同的,用工单位告诉我今年合同期满后,明年不再与我签了.也就是说,明年劳务公司不再与我签合同了,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是向劳务公司索要还是向用工单位索要劳动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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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款付完了,结果公司倒闭
您好,可以报警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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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出轨,我要求离婚,三岁女小孩的抚养权我有多少把握争取
一方出轨,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抚养权需要双方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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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6300元 起诉费用需要什么
借款纠纷起诉需要的费用:一般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法律规定,财产类案件,诉讼标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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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十年,公司一直叫我们重新签合同签的是不同公司的合同没有给我们签无固定合同这个该怎么处理?
申请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以下问题: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淄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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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如果因为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意外住院,社保的医疗保险能否进行报销能否进行报销?
医保不是只能住院才可以报销。首先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保险两种,其中基本医疗保险需要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保费,住院保险则由单位缴纳。不住院的时候普通门诊的某些药品和急诊费用也可以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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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执意要离婚,结婚前男方给的彩礼钱是否应该退换
结婚后一年离婚彩礼钱一般不用退还给男方,但是如果男女双方结婚之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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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有权拆除业主家搭建用的架子吗
对于违建设施,物业没有权利拆除。但是有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决定依法拆除该违建设施;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则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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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雇佣我开挖掘机,我在施工过程中不小心将电线挖断,雇主让我全额赔偿,我应该赔偿吗?
你和工地是什么关系。一般来讲雇佣关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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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口从非机动车道左转被后面机动车刮蹭
你好,建议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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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应是什么
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区别:1、两者的制发机关不一样,不动产证是由国家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制作并发放的,房产证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来制作发放;2、不动产证是证明物权的归属和内容,房产证是对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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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我修车期间交通费需要他支付吗
修车期间误工费交通费应由事故责任方赔偿,责任方缴纳交强险的,可由事故责任方的保险公司代付,事故责任可由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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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告,一审不服。提起上诉。还没开庭。原告骚扰侮辱我怎么办
他人侮辱自己可以去起诉,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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