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应该写明以下内容: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和住所;2、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3、工程总造价;4、质量等级;5、工期;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7、验收标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