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有离婚协议书但一方不到场是不可以的。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这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必须双方亲自到场,一方不可以单独办理。具体程序为,当事人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