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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签了实习合同,上面说了实习未满一个月要交违约金,我现在实习未满一个月需要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吗在实习未满一个月需要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实习协议可以有违约金。一般情况来说,用人单位不得以附加违约金为由,加重劳动者的履行义务,但如果在实习生工作过程中涉及专项培训、商业秘密保密、知识产权保密等方面内容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并设定一定的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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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中,其中对业主代表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如下:1、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获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2、由5至11人单数组成;3、委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规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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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想和我老公离婚,整天不悟正业,也不上班,天天到网吧打游戏,这种离婚的话房产怎么分配?
针对离婚时房产应如何分割的问题,由我为大家解答。首先要男女双方是否能协商一致,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约定分割;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的,还要看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属于共同财产的,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会适当照顾女性权益,或考虑是否存在过错方等情形进行酌情的考虑。对于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分为以下情形:一、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如果婚后一方全额出资的,能证明该出资系一方婚前的财产转换而来的,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予,为个人的财产,婚前由一方父母或自己出首付购买的,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婚后有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该房产归属于登记的一方。因房产在购买时间、出资方式等情况存在多样性,造成房产分割有所差异,因此,建议如遇房产分割的相关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谢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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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小孩2岁半,男方就要求离婚,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后每月还9000贷款女方会得到房子的补偿款吗?
离婚时男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男方应当给予补偿;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男方应当给予女方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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