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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家公司有租赁合同纠纷,虽然第一次和第二次审判,但申诉人不满意,在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人突然被宣告破产,申诉人怎么办?申诉结束了吗?请通知,谢谢!

破产清算 2020-04-11 13: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外承担的债务均以其公司资产为限。若其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此时即可申请破产。破产后,其所欠债务,由其资产来偿还。债务可以分为有抵押担保的债务可无抵押担保的债务,有抵押的债务有优先受偿权,无抵押担保的债务,则根据资产剩余按债务的比例偿还。
    收购破产公司,一般是收购方看中破产公司的技术实力、业务能力、研发能力、渠道实力等等。确认注入资金仍能起死回生的前景。
    宣告破产的意义在于,结束破产公司的不稳定状态,以防更大的社会隐患,重组焕发新的生机。
  • 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定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破产流程是指从启动破产程序到破产程序终结的一系列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参与者包括法院、债务人、债权人和管理人,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破产申请与受理。
    破产申请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的行为,这是破产程序启动的标志。在收到破产申请之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2、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向管理人呈报自己享有的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的行为。
    3、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组成,对破产程序中的某些事项进行表决,并对管理人进行监督。
    4、重整,这是新破产法参照国际先进立法模式引进的新制度,重整的开始既可以是在破产申请之后,也可以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
    (不是必经环节)
    5、和解,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人延期还债、减免债务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和解也可以在破产申请之后,或由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而开始。(不是必经环节)
    6、破产宣告。
    债务人即可能因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由于资不抵债而被宣告破产,也可能因为重整程序终止或者和解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7、破产清算,法院在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之后,即由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分配。
    8、破产终结。破产终结即可能由于破产清算完毕而导致,也可能由于重整的结束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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