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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私自划走我的储蓄冲抵透支卡借款在没经一切方法提示的状况下?忽然划走我的余额??现在我都没有钱?我看了实例?这不符程序流程的?我该怎样要回?我该怎样提起诉讼?

银行 2020-04-02 2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欠债可能触犯信用卡恶意透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公安机关即可立案。
    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且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没钱还信用卡:
      
    1、当期逾期不影响你的个人信用记录;
      
    2、累计逾期超过5次(含),个人信用下降,直接影响是两年内不会给你提额度;
      
    3、连续逾期超过3次(含),个人信用下降,银行开始打电话给你催收;
      
    4、连续逾期超过5次(含),个人信用急速下降,银行开始打电话给你家里,给你朋友,给你公司;
      
    5、欠款超过5000元,且连续逾期的,银行针对你个人的表现,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6、欠款超过1万,且连续逾期的,银行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要坐牢的)。
       关于信用卡相关建议:不要欠款,即使欠款,还是要还最低还款额,或者申请账单分期。
  • 涉嫌信用卡欠款。可以与银行沟通,经同意,可以少还。《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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