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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国有制企宣布员工维持着劳务关系,工作中导致右小腿高位截肢,残废五级,像这样的事情企业如何解决,也有假如安裝假肢安装如何赔偿法,一次性补充還是按年现给报帐。盼回,感谢

综合法律 2020-04-17 0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济南范修奎律师
  •   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 您好,发生工伤索赔请按以下步骤来操作:
    1,您需要先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许多,不仅仅是劳动合同)
    2,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索要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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