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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们大侠在线,请问一下买卖合同与采购合同性质有何不同,特别是对应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纠纷 2018-08-30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就同一房屋签订多份租赁合同的,如果合同均有效,各承租人都要求履行合同的,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首先由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如果都没有占有该租赁房屋,则由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仍然无法确定的,由租赁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取得房屋的租赁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两个合同即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三方当事人即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结合在一起的新型独立合同。三方当事人之间相互交错,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中较为复杂,一般的订立过程是:  首先,由承租人与供应商确定未来的租赁物的合同条件;  其次,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性租赁申请;再次,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与用户(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然后,由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人)作为买受方与供应商订立买卖合同;再后,供应商向承租人交货;随后,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物件受领证,并交付第一期租金;  最后,出租人向出卖人支付买卖价金。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是金额大、履行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 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程序: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并与供货商进行接洽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虽然是由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签订的,但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是承租人。因此,应该是承租人根据自己所需要的设备选择供应商,并就供货合同的基本条款与之进行治谈。在整个过程中,承租人一般应注意对供应商的信誉、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设的规格、型号、性能、质量、价格等进行考察。选择供应商并就相关款进行洽谈,通常是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第一步。  
    2.承租人选择出租人并提出融资租赁申请  承租人通过对众多的租赁公司进行调查和比较,综合考虑其资金实力、筹资能力、租金高低、支付方式、信誉、提供的服务等,然后向租公司提出融资租赁申请的要求即租赁委托毛这样就确定了整个交易的基本内容,成为后续的相关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签订的基础。  
    3.出租人的审查和受理  出租人为了确保其在融资租赁中安全收回成本及利息,并获取相的利润,在接收项目之前必须对租赁项目本身和承租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审查通过后,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初步的融资租赁意向书,租赁项目开始启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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