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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孩子在幼儿园上体育课时意外摔倒! 左手骨折了! 学校该如何赔偿!

损害赔偿 2020-03-25 1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作为幼儿园肯定是有责任的,孩子的家长毫无疑问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另外没有转移监护权的说法的。其次,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些数额的计算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同时还要结合本人户口等情况计算,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计算一份赔偿清单,以便跟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那么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

  • 1、单纯骨折损伤不足以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带康复后根据具体的机体功能受损程度来作鉴定;
    2、按实践情况,对方医药费和误工费是需要责任方承担的,至于后续如果对误工损失存在异议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误工损失证明和个税证明。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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