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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房屋,离婚之后协议书承诺房屋归小孩了,小孩七岁,女性有居留权,男性还款,男性不愿意产权过户到小孩户下,如今男性要拿房屋做质押,问女性用哪种方法能将房屋过户到小孩户下?

离婚 2020-03-29 12: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 《物权法》 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也就是说即使买卖被抵押的房屋合同认定有效,但只要抵押权未解除,房屋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被抵押的房屋可以购买,但是前提要能够正常解抵押,如果买方用自己的首付款帮卖方解抵押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还要谨慎购买。
  •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因房子是否过户而有影响,即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并不对房子享有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子过户的时间卖方仍未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 广义的讲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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