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于2年前购买上海某商城一小商铺时,房产中介商以我必须同时与A公司签署为期十年的租赁合同为购房条件,我只得照办。最近,B公司要求我与其重签该租赁合同,但仅是租借方的公司名称变更,原租赁合同内容不变,也不准我收回商铺,其理由是A公司的法人代表与公司名称均已变更为B公司,且声称其拥有原A公司40%之股份。查原租赁合同的补充条款,有“如承租方将商铺转租给第三方经营或变相合作经营,需书面通知出租方”之约定,似说明A公司有权与任何公司“变相合作经营”,只要“书面通知”,我就必须服从。他们不愿退回我商铺的原因是,经转租后可获取比原租赁合同约定之租金的翻倍利润。请问:1、A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和公司名称均已变更为B公司,是否说明A公司已不存在,原租赁合同应当自动终止,即我有权收回自己的商铺? 2、若原A公司法人代表口头或书面通知我须与其“合作经营方”B公司重签合同,我是否必须服从? 3、B公司是否可以其拥有原A公司40%之股份,并已将原A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和公司名称变更为B公司而有权继承原租赁合同?且与我重签合同时可拒绝变更合同内容? 4、若租借方在变更了公司法人代表和公司名称后,原租赁合同在法律上继续有效,我又何必与B公司重签该合同呢?

继承 2018-08-31 01: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进而收回自己的投资及其应得的利润。
    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将投资已经收回,进而将出租物的价值转让。当然,由于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租赁物的归属有所不同,再加之租赁期限不同,租赁物的价值消耗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
    反之,如果租期相同,租赁物在期限届满时归属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
  • 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日后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按照租赁合同来处理,建议谨慎对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8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51条、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 有效的房屋出租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如下:
      
    1、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合同中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等等。
      
    2、双方当事人信息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就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 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 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 赁期限。
      
    5、租金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
      
    6、出租人的责任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转租的约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8、违约责任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以免产生纠纷时不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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