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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法院发行的民事调解书是离婚证吗?

离婚 2020-05-06 18: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没有签收法院离婚调解书的,可以反悔。
      
    2、根据法律规定,经法院调解离婚的案件,需要当事人签收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后,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在签收法院调解书前反悔,拒绝签收的,法院需要依法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法院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果。调解书、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果,不存在到民政部门换取离婚证一说。”昨日上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负责人对记者说,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调解书、判决书等同于离婚证,不用也不可以再到民政换证,两者只能选其一。
    该报纸中提到的换证说法并不正确,更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但该文中提到的“单身证明”确实是可以凭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对此,北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也给出了同样的答案:“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一种是经过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这种情况下由法院送达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再发给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也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的有力证据。
  • 你好,离婚完成后,再另行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只能在离婚完成后一年内起诉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7条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作出了规定,包括:一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 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 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逾期则不予支持。
  •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来解决。
    那么,法院是否可以在无民事行为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下,在双方当事人自由的情况下出具民事调解书呢?  根据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之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这种情况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法定代理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对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因此根据上述两条规定,笔者认为法院可以出具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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