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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房东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刚到一年,房东要卖房子了,让我腾出房子,当初签的租赁合同上有违约金条款,我租房子是用来办辅导班的,那么如果房东违反了“买卖不破租赁”,他除了赔偿我违约金外,是不是还要赔偿我的预期可得利益啊?

合同纠纷 2018-08-31 0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房东违约,违约金数额依据租房合同约定的数额确定。
    2、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继续租用原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规定在下列法律及司法解释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4、《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现在你想要解除租赁合同,肯定是您违约,违约必然要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租赁合同上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标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就本案而言,因为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给对方造成多少直接损失和既得利益损失,对方就可以向你主张多少的违约金,因为我国的违约金和损失是相一致的第三,具体的赔偿问题,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只要双方达成一致,违约金数额多少不是固定不变的,关键在于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对方有可能起诉,注意争取将违约金降到最低,主张只承担合理的赔偿。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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