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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没有结婚证明,以后再发行正规证明书会被罚款吗

案件执行 2020-04-28 03: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十二条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
    (三)经市(地)政府(行署)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四)特殊情况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第十三条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子女,按照子女出生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倍,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九条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的,对有配偶者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征收标准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 如果同居男女双方,当前都没有与任何第三者领了结婚证。那么他们在一起就不算重婚。
    如果同居男女双方,其中有一方与第三者事实在婚姻登记机关领了结婚证。那么当事的双方同居在一起就是重婚。
    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是违法行为。
  • 依据《国家计生委关于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国计生委【1998】111号),“外国人一方结婚前已有子女或与内地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符合条件要求在内地再生育子女并入户的,除提交基础材料外,还需提交: 
    1、原有子女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包含出入境记录; 
    2、中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原有子女取得该国永久居留权等国外定居的有效证明原件。 
  •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提前生育、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当事人双方上述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总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二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按四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孩子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第一个孩子的,按四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孩子的,从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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