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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强制执行,而另一方没有支付赡养费呢?

离婚 2020-03-30 11: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 婚外情私生子即法律所称的非婚生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生父或生母,需要负担非婚生子的抚养费,至其能独立生活为止。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 不管有没有结婚证,亲生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女方拒绝,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没有户口不是问题,当时生孩子时候的病历可以作证,实在不行还可以做亲子鉴定
    你可以以解除同居关系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同时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这样的话你不但能拿到抚养费,同居期间的财产还能分割一部分。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女方拒绝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男方可以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只要是女方的财产,法院在不影响其生活所需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执行,这与财产取得的时间没有关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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