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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有一个房子,当协议偿还第三方的债务时,但还没有通过,房屋名片仍然是我的名字,现在我不想互相支付,我愿意承担以前所有的欠款和利益,这能做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4-20 23: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房不过户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仍然会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1)房屋遭恶意出售在目前房地产市场交易活动中,房屋价格上涨较快,房屋所有权人感觉自己以前卖亏了,往往利用买主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漏洞,将已出售但仍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三人。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人存在恶意串通情形,那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然后要求房屋所有权人继续履行合同。
    (2)房屋遇法院查封在二手房买卖中,有 房屋所有人因为有其他债务纠纷担心房屋被国家机关查封而急于将名下房屋转让的情形。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屋所有权人明知出售的房屋已被国家机关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措施,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
    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房屋处分权房屋买卖实际操作中,房屋所有权人基于节约时间成本和便于交易的考虑,往往会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买受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权限是否包括房屋的处分权。如果代理人未取得房屋的处分权而与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事后也未取得权利人追认或者获得房屋的处分权,买受人与代理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
  • 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直接过户。房屋过户,要使交易中心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为下家(买家),交易中心必须审核上家(卖家)的权利人信息。房产证即为产权人信息的可靠证明,交易中心的审核环节肯定会要上家的产权。
    如果没有,一般不予办理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 房产抵债协议写法是:甲方:ls__ls__ls__ls__ls__乙方:ls__ls__ls__ls__ls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房抵工程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修建ls______花园工程款人民币ls______元以ls______花园ls______套房屋抵偿。具体房号、面积、金额见附件三。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上述抵工程款的商品房未因其它事由被查封、抵押或出售;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因甲方原因导致抵工程款的商品房被查封、抵押,致使乙方权利无法实现;
    3.甲方保证抵工程款的房屋无产权上的争议,现阶段已能办理房地产权证;
    4.甲方保证在未征得乙方书面通知情况下,不得出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5.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抵工程款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三、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即拥有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自用、出租、转让、抵押等)。
    四、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有权立即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或暂不办理登记手续时免费更名一次。乙方可用书面通知方式告知甲方,与第三人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五、物业管理费用
    1.如乙方或业主是在本协议书签订后12个月内入伙的,则以实际入伙时间计交物业管理费用;
    2.如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超过12个月入伙的,乙方或业主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六、税费、交易费用等
    1.甲方必须随时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抵工程款房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书》,开具发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房地产权证及其他各项工作;
    2.甲乙双方需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税费和交易费用。
    七、房屋销售
    1.乙方自用房屋时,甲方需配合将房地产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委托甲方或第三方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若委托甲方销售的,另行签订协议;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自行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4.不管乙方以何种方式处理房屋,甲方都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根据乙方或购房业主的要求,办理相应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预购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证等)。
    八、违约责任如抵工程款的房屋因甲方原因被查封、抵押、出售或无法按时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能交付房屋价款10%的违约金,提供其它房屋抵偿或赔偿一切损失。
    九、合同有效期至所有抵工程款的房屋办理完毕《房地产权证》为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ls__ls_____乙方(盖章):ls__ls_____授权代表(签字):ls______授权代表(签字):ls__ls__ls_____年ls___月ls___日ls______年ls___月ls___日
  • 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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