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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一个农业账户,有老年子女。我自己的残疾,目标是一个严重的病人不能工作,没有工作。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单位要支付社会保障,请问我们能申请低保障吗?

劳动纠纷 2020-04-02 12: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 进行工伤索赔后,能否申请低保,需要看是否符合低保的条件。一般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当地常住居民或持有非搜索农业、农业户口居民;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或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瞻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也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就读的学生。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其中工伤和意外伤害人员的护理费、营养误工费、丧葬费、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吗?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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