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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但我现在怀孕是第二个孩子,最近发现我丈夫出轨了,所以我想离婚,我想要所有的孩子都可以吗?我想离婚,但我现在怀孕是第二个孩子,最近发现我丈夫出轨了,所以我想离婚,我想要所有的孩子都可以吗?

离婚 2020-03-22 17: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通常来说,如果在女方怀孕的时候是不能够离婚的,但是如果确实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即在女方怀孕的时候男方出轨,而此时女方依法提出离婚的,可以依法由法院准许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女方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请求男方支付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最好的情况是双方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同时如果女方提出索要离婚损害赔偿的,男方应当给付,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即可。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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