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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办不出来使用权,无房产权,该如何切分房屋呢?

房产纠纷 2020-03-28 19: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注意事项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并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住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二、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必须同时符合法定条件,即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以及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加以认定。  
    四、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如果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同时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通常情况下,关于婚姻过程中房屋产权的问题,法律有关规定如下: 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哪一方名下,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是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一方婚前购房,办理房产证是这一方当事人名字,住房产权为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对方的权益是,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登记在这一方子女名下,属于父母对子女单方的赠与,产权和配偶无关,属于房产证登记人个人所有。
  • 经济适用房上市销售后,办理房产证程序与普通商品房一致,其前提条件是:  开发商必须提供的资料:  
    1、项目五证齐全(正式发售之前必须具备);  
    2、竣工之后顺利通过测绘部门的审查(工程竣工之后);  
    3、未抵押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4、未司法限制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  购房者必须提供的资料:  
    1、购房合同(买卖过程中必须签订);  
    2、购房发票(收房时,房屋测绘部门测出实际测量面积之后,开发商必须出具);  
    3、买受人身份证明;  
    4、完税凭证(已交契税凭证)(办理房产证时交纳);  
    5、物业维修基金缴交凭证(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  
    6、其他所需证件。以上条件缺一无不办理房产证。您要确定项目是否证件齐全,以及符合上述的这些条件。  如果是由业主自己办理房产证,也需得到开发商的配合,其房产证办理程序如下: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 您需要证明房屋系您所盖,归您所有的。按照中国房地产法律实施的是房地一体主义,地随房走,如您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则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应当由您所有。这样的话,您母亲就无权利将您的房屋处分给他人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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