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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朋友是外私人,在平度和别人喝酒醉酒状态下,和几个人打起来了。最后人家报警了,当警察来后他们两个人也和警察发生了争执,后来就被抓进看守所了。现在经过鉴定,被打的几个人都是轻微伤,他们都属于多次寻衅滋事。现在已经在看守所20多天了,请问他们都是外地人,现在能否给他们取保候审呢?如果判刑的话,大约要判多久??一般都是怎么判的???谢谢

刑事辩护 2018-08-31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所以寻衅滋事罪两个人轻微伤是要判刑的。
  • 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造成对方轻微伤,是会被判刑的。
      对于寻衅滋事犯罪,只要有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就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是否因寻衅滋事造成对方受伤、或将对方伤害到轻伤还是轻微伤程度,应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会影响对寻衅滋事罪的定性。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涉嫌寻衅滋事罪,会被判刑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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