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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09年在青岛与同事打架,同事向警方报告。几个小时后,在警察局出来了。青岛,我和同事在路上,没有临时居留证和身份证带到警察局,现在上班,没有犯罪记录,这可以拔了吗?

刑事辩护 2020-03-30 1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犯罪记录不可以消除掉的。公安局的犯罪记录就是公安局在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侦查和调查取证过程中,留下的相关证据及各种材料,这个记录公安局是不会销毁的。可以查到犯罪记录,不过一般人是不给你查的,只有公安内部才可以查看犯罪记录

  • 1、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是不能认定有罪的。至于无犯罪记录干什么用、证明是否备注负案在身,都要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规定,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 “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司法调查部门或者政审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统一调取。  目前考虑到居民办理特殊事项(如招工、出国等)需要,根据省公安厅最新文件规定,居民调取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可以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当地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
    出具证明一律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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