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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09年在青岛跟同事打架,同事报了警。在派出所带了几个小时,出来了。同年青岛严打,我跟同事在路上,没拿暂住证跟身份证让带去警局,现在因外出打工,需要无犯罪记录,这种情况能拉出来吗

刑事辩护 2019-01-03 18: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立案,做了笔录,但没有作出处罚,例如:拘留,劳动教养,移送起诉被判了刑,不构成犯罪记录。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做了笔录。受害人撤销报案,公安机关原来所做的笔录不能申请消除。
    但是,在一定年限之后,有的地方规定两年,也有规定五年的,当事人没有重新犯罪的,原来的笔录就会被清理销毁。
  • 犯罪记录不可以消除掉的。公安局的犯罪记录就是公安局在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侦查和调查取证过程中,留下的相关证据及各种材料,这个记录公安局是不会销毁的。可以查到犯罪记录,不过一般人是不给你查的,只有公安内部才可以查看犯罪记录
  • 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公安派出所开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  公安部2016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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