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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儿子五岁了。结果是九级残疾。我想问问多少。

劳动纠纷 2020-04-04 11: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8 个月= 20408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个月 ×2551 元=5102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408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20408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5102 元=45918 元.
  • 九级工伤赔偿项目:
    1、停工留薪期: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暂定为3个月)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8个月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8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提出伤残赔偿金。因犯罪行为导致的人身伤害,因为人不具备物质的属性,由犯罪行为导致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都不属于直接损失,而是因为犯罪行为导致的间接损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害方可以单独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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