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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在当地,为了起诉没有还债的人,可以请求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20-03-28 13: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
    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那么怎么做才能让诉讼更有保障?   
    一、他人借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   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   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 债权人可以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
    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债权人可以委托亲属起诉: 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的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的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当事人如果变更或解除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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