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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此处详细描述问题,以便获得律师最佳的回复,建议留下手机号我是一名社区服务人员,管辖我们社区的医保。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去年我社区一居民里来我社区,缴纳了今年的医保费,可是当时和我一起工作的人员,收了钱而没有开票,当时我不知道没有开票,我就在医保本上签了日期,今年这居民病了,来我医保中心报销药费,可被通知没有缴费,而和我一起的同事,现在说忘记当时怎么回事了。居民证实交她了,她现在不认。我该怎么办?因为居民没有什么证据交钱,只有我在她医保本签字的证据。我想咨询我该怎么办? 因为这位居民是去年缴纳今年的医保,去年一共交了两次费,一月份交的2010年的,9-10 两个月交的是今年的,一月份她去缴费的时候,我的这位同事还没上班,当时是我收的她的票,她在银行交的费。而今年说她没交费的时候,她去医保中心当时就指认出交给我的这位同事了,而我的这位同事,现在什么也不说,也不说没收也不认收,只说忘记当时的情况了。(我也承认我工作是有纰漏的,没有看见发票就签字了,可我如果我没见她交钱我就签字,我也太傻了吧,)单位说如果承认当时忘记了,可以有个说法,不承认那只有让居民去告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的同事也不和我联系,也不说怎么办,现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码,我们的客服人员会免费为您推荐当地的专业律师。

劳动纠纷 2018-08-31 16: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
    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 社保卡持卡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到该社保卡定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申请挂失密码并重置(需要填写申请表),再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输入新的密码就可以了。“一卡通”——社会保障卡:
    1、不仅可以支持身份凭证、信息查询、医疗费用结算等不需要金融功能支持的社保应用;
    2、也可以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待遇领取等需要金融功能支持的社保应用;
    3、同时也支持金融应用(人民币借记应用),具有和银行卡一样的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功能。
  • 《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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