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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公司搬家职工提早延迟上班的15分钟班前.班后也有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20-04-04 14: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作为正常的调整,但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发生了改变,因此公司在有违约的情况下,职工辞职公司应当给一定的补偿.二,如果公司全部搬走芜湖劳动部门肯定管不了他们.
    三、工资有长有落,只要是他不违反合同约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理的。四,每周工作多少天,国家劳动法都是有规定的,公司这样安排工作时间肯定是违法的。

  • 1、工厂搬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2、因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但是劳动者不愿意随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
    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员工与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补偿款项有下列几项:
    1、双倍工资
    前提是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过时效(1年),标准每月实际工资。
    2、经济补偿金
    前提非因员工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如重大过错、主动辞职等;标准为月平均工资(离职前12个月的)乘以在此单位工作年限(零头部分不满半年记为
    0.5,满半年记为1)。
    (1)如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协商一;
    (2) 员工因拖欠工资、未交保险等原因辞职 ;
    (3)单位因员工医疗期满、不能胜任或其他情势变更等原因,经过调岗或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后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4) 经济性裁员 ;
    (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的;
    3、待通知金
    前提同上述 c 项情形;标准为上月工资;
    4、违法解除
    劳动关系赔偿金前提为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能满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或程序;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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