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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某个地方工作了九年以上,如果你辞职,你能补偿你的老板吗?

劳动纠纷 2020-03-30 17: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自己辞职的,如果是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自己主动辞职 能有赔偿吗?有。而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索赔经济补偿金的案件中,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一是辞职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二是辞职程序合法;比如应该履行告知义务,并且能够向仲裁委或法院提出证据来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 
  •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支付补偿金。如果劳动者通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11个月经济赔偿金。 不过,你需要对以下问题进行举证:
    1、你们呢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2、你的工资状况。劳动者不能依法得到补偿或者用人单位拒不不交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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