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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人企业做会计兼职9年多了,在XX局有我的会计办理备案,沒有签书面形式合同书,税收查帐被补缴偷逃税,公司说就是我工作中不正确,要解雇我,能够规定经济补偿金吗?

刑事辩护 2020-04-12 07: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被辞退不一定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并发放工资,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 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 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 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 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给付1个月工资。应该是都能得到。
    严格讲,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企业代扣代缴。发给个人是不合法的。你单位属于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应该参加社会保险并补缴社会保险费。
    企业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应该补缴.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不需支付补偿金:
    1、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2、合同未满自动离职的。
    3、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被开除的。
    4、合同自然中止的。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9、
    40、
    46、
    47、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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