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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盆友犯杀人罪22岁没工作能力实行刑事附带民事是不是必须其爸爸妈妈委托赔付

综合法律 2020-04-04 17: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被害人、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刑法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具体赔偿数额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可根据受害人及亲属的实际损失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具体包括: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
    3、 死亡赔偿金;
    4、精神损害抚慰金;
    5、交通费、食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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