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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9岁的母亲在酒店工作,没有签订合同,现在母亲在酒店受伤,肋骨骨折,母亲养了一个多月,计划上班,酒店通知母亲不能工作,报销医疗费用和休息时间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24 03: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 根据国家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工资一般是按月工资的60%-100%标准来发,具体要看你在本单位的工龄,以及你单位对医疗期工资的规定。

  • 1、医药费的保险按照你参加医保的规定,在符合报销项目中在医保基金中按比例支付nn
    2、病假工资n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交回答n
  •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继续用工,职工发生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续签合同继续用工,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同样受到《工伤保险条例》保护,遭受职业伤害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事实劳动关系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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