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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离婚了我和我的母亲住在一起,现在我的父亲突然死了,没有遗嘱,我可以进入财产吗?

离婚 2020-04-06 08: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在开始继承前,要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
      即你所提到的,甲与其妻子的共同财产,有一半是甲的夫人的:
      
    1、房产证上是甲以及其妻子名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证上是儿子乙名字的,原则上是乙的个人财产;但其他继承人可以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即异议者必须证明这房子是甲的财产,并不是儿子乙个人的。
      
    3、车辆,并不以登记为准,但原则上车辆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对此,其他继承人仍然可以提出异议,但如前所述,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归登记的车主所有。
      
    4、上市企业的投资的认股权,即预期财产权益,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属于甲的个人遗产。

  • 1、离婚时,会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夫妻可以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以有证据证明离婚的原因是因为一方婚外情而导致的,可以由另一方提出由婚外情的一方即过错方给付相应的损害赔偿。
  •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①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
    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②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④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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