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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去年因为一人公司提交了年度审计报告,并告知公司在更改后不能使用审计报告,然后将公司类型改为自然人投资或持股。

公司企业 2020-04-26 1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商年检中全年纳税总额包括:所得税、流转税等,应包括全年所有税种的缴纳金额。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一般是根据以下几点来填写:
    1、工商年检全年纲税总额包括企业所交纳的各项税金,也就是说只要在帐目上记入应交税金的金额都包括在内的,
    2、全看纳税总额,也就是根据应交税金的借方额填例的工商年检是指: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此举意味企业工商年检制度将正式告别历史舞台。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

  • 1、企业凭营业执照副本到原登记机关申领年检报告书;
    2、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3、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4、企业缴纳年检费用;
    5、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发还营业执照。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网上年检初审通过后下载之原件或到登记机关申领填写之原件);  
    2、企业年检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随年检报告书自动下载打印);  
    3、营业执照副本;  
    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2011年度有缴纳出资的企业,还应提交验资报告;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应该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
    如:约定不论盈亏一方均固定收回本息的联营行为;约定一方向企业投资,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固定收回本息的投资行为等,在实践中都将会被认为是变相借贷行为而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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