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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连续租了五年的人行道,租赁合同一年签订,租赁合同于7月31日到期,租赁合同于7月31日已连续续续续五年,违约形成,但是在7月29日,房东提高了租金,我同意,7月31日,房东通知我要租隔壁店,否则他们会增加租金。我已连续租了五年的人行道,租赁合同一年签订,租赁合同于7月31日到期,租赁合同于7月31日已连续续续续五年,违约形成,但是在7月29日,房东提高了租金,我同意,7月31日,房东通知我要租隔壁店,否则他

合同纠纷 2020-04-16 21: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在不定期租赁中,只要出租人没有收回租赁物的意思表示,也没有收回租赁物的实际行为,并且仍然继续收取租金的,就表明双方租赁关系继续存续。
    但由于此时的租赁期限无法固定,故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商铺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   租赁合同的种类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
    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所以,你所说的商铺租赁合同是定期的不动产租赁,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退回押金有权不再跟你续签。
  • 劳动合同到期,应在1个月内续签合同。如果不签,可以主张2倍工资,而且劳动监察部门会默认为你们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解除合同,应支付补偿金,也就是平时我们说的遣散费。
    劳动法规定6个月以上须支付1个月工资,然后每六个月补偿1个月的,但是这是合理解除劳动合同,无故解除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 1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合同到期单位应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否则应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3.如是单位不同意续签,对2008年以来的劳动期间在6个以上不满一年可得到1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如事实劳动关系超过1个月仍未签合同,从第二月起应双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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