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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校大学生,办了网贷弄了一个手机分期的借款8000元,手机维修店的老总扣下来贴近5000的钱退还到我手里只能两千元,分期付款2年,一共贷款利息再加本钱有一万五那样,如今还不了,我觉得资询法律法规上能不能只还本钱,一次性结清我是在校大学生,办了网贷弄了一个手机分期的借款8000元,手机维修店的老总扣下来贴近5000的钱退还到我手里只能两千元,分期付款2年,一共贷款利息再加本钱有一万五那样,如今还不了,我觉得资询法律法规上

债权债务 2020-04-10 09: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 大学生校园贷是存在风险:
    1、大学生在申请校园贷前,平台会提供一份相关协议给大学生阅读,了解业务情况。然而,协议篇幅大且含有的专业术语众多,导致大学生基本上都是忽略不看而直接申请校园贷。这些平台利用大学生这种心理,往往在协议埋下陷阱,导致发生问题时主责落在大学生身上。
    2、大学生申请校园贷前需在平台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在申请校园贷时填写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好友及家人,有可能被人贩卖泄露给他人。此外,当你无法支付还款时,你,或者你的家人、好友容易受到恐吓,甚至威胁到生命。
    3、一些平台会提供分期付款,但是并没有明确告诉大学生分期付款后每期应付的还款包括利息是多少、逾期付款的后果是什么等,导致大学生没有如期还款的情况下,还款的钱就“越滚越大”。
    4、有些平台没有告知第三方担保人应付的责任,导致有些大学生在不知的情况下做了第三方担保人,并在申请人没有还款情况下,这些大学生无故就承担了这笔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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