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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三年前购买了一套单价为4000元/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现在估价约为7000元/平方米,现仍处于按揭还贷当中,我这栋楼的绝大多数业主均已办了房产证,最近我到开发商处办理产权证,发现开发商不太愿意协助办理,请问律师如果开发商故意拖延时间办理或不给办理我会有哪些损失,我可能会存在哪些风险?开发商有哪些义务?

房产纠纷 2018-09-01 0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何计算二手房的剩余年限?
    1.首先查看您购买的二手房是第几年的土地证,如果是2010年的土地证,您在2016年购买了这套二手房,普通住宅的产权年限是70年,所以用(2010+70)—2016,即可算出,如果国家在您居住的时候不收回土地,您最终还能无偿住多久。
    2.如果您买的二手房已经很旧了,您想在土地到期之后多住几年,也是可以的,进行申请续交土地出让金即可,但是国家有关政策还没有具体的出台。
    二手房的产权年限和一手房的是一样的,不同于二手房的是最终您可以居住的一手房的时间肯定比二手房长。
  •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房产买卖过程中,开发商违约同样适用: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集资房办理产权证的程序分为两个步骤:办理大产权证(初始登记)和办理小产权证(转移登记)。  
    1、办理集资房大产权证  在集资房建设完毕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办理大产权证,即完成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集资房产权证初始登记时,一般提供如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2、办理集资房小产权证  集资房建设单位已按前项规定确认产权,买卖双方人应当凭集资批文或资产处置通知书、房屋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集资房转移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虽然可以办理产权证,但该产权属于有限产权。具体表现为:  
    1、购买集资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集资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集资房已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集资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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