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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在国营企业签了三年的合同,但是今年工作了一年的结果是公司要辞职了。 有什么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0-04-03 1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 1、合同未到期,公司无故提出解聘属于违法解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就是六个月工资的赔偿,而非补偿金
    2、如果是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那么公司可以只支付给经济补偿金,支付三个月的工资补偿;
    3、如果是自己写辞职,也必须是写因为公司的原因离职或者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否则拿不到任何的经济补偿金,更不要说1个月的工资。
    4、建议要求公司出具解聘证明,并支付你赔偿金,否则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到期结束。如果公司不配合,可以随时向劳动局投诉公司的不合法做法。
  • 员工离开原单位,都应该是拿着补偿走的。  例如,企业主动与员工解除合同的所有情况,除了《员工离职拿不到企业补偿的两种情况》中所述的第2条以外,员工均可以拿到补偿。无论是企业认为员工的工作能力不行,还是企业经营不善,需要裁员。只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同,补偿的数额也不相同。  一般情况下,员工能拿到N+1个月的工资作为离职补偿,这里的N是指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不足半年的支付
    0.5个月,超过半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这里的“1”,是指企业解聘员工需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劳动法规定企业需要给员工1个月的时间,寻找新的工作。如果因工作需要员工马上离职,就需要发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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