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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昨晚请朋友喝酒,朋友在回家的路上撞人,我负多少责任?

刑事辩护 2020-05-06 0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人喝酒被撞没有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道路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同桌喝酒的人都要承担责任的,当然死者也要承担部分责任,不过没有劝酒承担的责任应当适当减轻。如果是劝酒导致酒精中毒或醉酒发生意外死亡,劝酒者承担的责任就会大些。承担责任的方式也只有从经济上给以适当的补偿。
    承担补偿的分额首先应当由同桌喝酒的人与死者家属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死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裁决。 其理由如下:谁都知道喝酒的肚量有大有小,酒后酒精会对人的身体带来极大的危害,对生命健康的安全有着不可预见的后果,按照《民法》规定,人人都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所以,同桌喝酒的人都有着提醒和劝阻他人不能喝酒或者少喝酒,并对其安全给以照顾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要驾车出行的人,要尽可能避免意外的发生,由于大家没有尽到这个义务,所以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如果符合工伤认定,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赔偿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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