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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户主是父亲的名字,登记结婚后由女方卖掉,在离婚诉讼时房款应该怎么分配离婚时应该怎么分配?

离婚 2018-06-25 09: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什么情况不受理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主要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如有证据证明女方和他人同居等,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 1.民主分房。将待分配的房屋数量、分配条件交给群众,采取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组织批准,张榜公布的方法。
    2.积分分配法。将职务分、工龄分、人口分、奖励分等累计起来,按照积分多少确定分配次序。
  • 你好,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是可以分割的。

    通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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