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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贷款买的,现在我不小心把所有的购买合同、收据和贷款的东西都弄丢了,现在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0-04-20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签约时应注意:
      
    1、尽可能买现房或准现房。这样可以避免不少风险,如:窗台的高低、净高太低、阳台设计不合理、房屋太小、管道设备层、房屋烂尾、室内有害气体、改变房屋结构、裂缝等表面质量问题。
      
    2、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容易被动和受制约。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虽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从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给自己添麻烦。
      
    3、按照法律规定,将开发商在楼书或广告中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写,事前可准备一部小录音机,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录下来。
      
    4、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涨价等)。
      
    5、列明应交费用清单,避免乱收费。
      
    6、注意律师代表谁?目前在房地产领域,办理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有3种,其中包括:开发商的律师、银行的律师、业主的律师。只有业主自己聘请的律师才能替业主自己说话。
      
    7、签订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注意审查出卖人提供的补充协议),或集体签约;并写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费用?不退房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 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按揭:又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
  • 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丢了的,保证金仍可以要求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一般都会有一式几联的,如果给你的收据原件丢失的,可以向收取单位说明情况,由收取单位将存根联复印一份给你,并要求在复印件上盖上对方单位的公章或财务章,这样,复印件和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凭此复印件直接要求对方退保证金。
      或者,也可以在具体结算时,由你单位向对方出具原保证金收据丢失,声明作废的证明,然后再由对方退还保证金。  如果对方不肯合作的,则应该设法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交付保证金的证据、对方的招标文件、相关通知等证据。
    到时如果对方不肯退保证金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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