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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买房子,想用老丈人住房公积金买,能把我的名字和女性的名字写下来吗,以后想转到我的名字的话,需要什么?

离婚 2020-04-21 0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在诚信系统中没有贷款余额的,再次购房都将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说,个人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已经出售或者结清,再次购房都按第一套对待。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据了解,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没有住房贷款业务正在发生,并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
    也就是说,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可以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如果您的第一套房贷款尚未结清,您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建议可以使用商业贷款。
  • 关于公积金的追讨: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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