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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我们家前几天刚签了拆迁协议,问一下,我们家拆迁费用太低,想废除合同,这样行吗?

拆迁补偿 2020-04-20 23: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当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租赁凭证交拆迁人,由拆迁人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给被拆迁人提供房屋并办理房屋产权证。
    如果不缴纳的话就无法办理后续手续,无法进行补偿或者产权调换。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结算,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拆迁过程找律师的好处,
    1、维权指导。
    2、拆迁项目调查。
    3、参与评估。
    4、参与行政裁决。
    5、确定补偿合理合法。
    6、协商谈判。
    7、代理复议和诉讼。

    实践上拆迁中涉及的问题不止上述这那些内容,往往可能会与其他问题有交叉,如果委托了一名专业的拆迁律师,相信一定能够帮助当事人能够全面帮助解决被拆迁人的全部法律问题,直到达成满意的补偿结果。

  • 拆迁安置房产权调换协议书怎么写,;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特别情况的处理: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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