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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和小三不想被牵连,小三有孩子,小三自己养育,求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 2020-04-10 1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婚姻法明确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的可以。
    2、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由男方全部承担。除抚养费外,以后的教育费等也需支付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在我国,离婚时如果能够达成协议的则可以通过协议进行约定,如果不能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但是不论是诉讼离婚还是通过夫妻双方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都需要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划分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一个解决,否则夫妻双方在日后可能会对此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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