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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自己本身工资没有达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但是现在发现他的信息在另一家公司的工资单出现,导致他这边要补税款

综合法律 2020-04-14 22: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是5%一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而且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劳务报酬实际上相当于适用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是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存在着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劳务不存在这种关系。
  •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具有一定收入水平以上的人实行的一种税收调节政策,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用于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一种具有保障性的长期储金。  国家规定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体现了政府对个人自住其力解决住房问题的鼓励和扶持,在客观上提高了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经济能力,与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一致的。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7月1日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为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实行。所以最新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计税收入高于3500的就要交税了。  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六金-缴税  扣除标准:2011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举例  假设某市民应发工资为5000元,免征额为3500元,“三险一金”扣除数为实际工资的23%(假设个人住房公积金是按工资的12%缴纳的),扣除金额为1150元,如果该单位实行了通讯改革,还可以据实扣除400元通讯费,那该市民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就应该是“5000-3500-1150-400”,所得结果为“-50”,可以不缴个税。  如果该市民月收入为6000元,按照我市的情况,理论上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就应该是“6000-3500-6000×23%-400”,实际应纳税额为720元,对应的税率为3%,当月就应该纳税
    21.6元。  新税法实施后,对全年一次性奖金,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
    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2.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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