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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二手房没过户,原房主已经死亡他的子女有权要回房子吗

房产纠纷 2020-04-11 16: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母的房屋过户给你, 因是直系亲属,分家析产方式(赠与)最省钱;参看过户的两种方式:
    一、若是子女以后不卖的话,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父母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但以后出售时需要交纳20%所得税。
    二、若子女以后卖的话,建议现在走买卖过户程序,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费用如下:馨窝网要根据评估价格、是否满五年、房子是否父母的唯一房子后对号交纳:
    1、测绘费
    1.36元/平方;
    2、评估费
    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
    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
    5.6%,普通住房若满2年可减免。
  • 二手房过户首先业主要带的东西:房本,业主户口(如果是已婚要双方户口,夫妻双方到场),业主最早的购房发票(还有各项税票),夫妻双方复印件然后是你们要带的东西:身份证,户口本,网签合同,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就不需要银行的信贷证明,过户主要交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其他的都是一些工本费之类的.
  • 尽管签署了赠与合同,但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不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因此,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单方面的撤销权。
    所以,只要没发生产权变更,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但是,以下情况,赠与方不得随意撤销: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标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无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购二手房过户要办理什么手续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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