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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首付买房,婚后怎么算?假如离婚后又怎么算?

离婚 2020-04-17 16: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一方自己出钱买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婚前首付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款部分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父母的14万元需要根据其是赠与还是借贷的关系而定,如果系赠与,除非书面明确约定给予你,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属于借贷性质,则该14万元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应当将这14万元归还你父母。
    2、生育子女系夫妻双方的权利,不是一方能够决定的。
  • 确实曾遇到过有夫妻用假离婚证来申请贷款的情况。办理贷款手续时,工作人员主要看申请人各项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均为原件,至于离婚情况是否属实,工作人员不可能一一去相关部门核实。
    因为用假离婚证申请贷款一旦被发现,银行有权撤销贷款合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可通过法院撤销合同。  假离婚是婚姻双方主观上无离婚意思,客观上于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虚假行为。
    假离婚属于通谋虚伪的行为,是一种骗取离婚证、有于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违法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意思表示真实”;第五十八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为无效民事行为。
    这就是说,虚假的表示、非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使已经登记、即使已经获得了离婚证,该协议仍属无效协议,离婚登记也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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