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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送楼顶,现在楼顶漏水,关于费用承当问题?当初买房交纳有住房维修基金有缴费凭证,楼顶只有我们一户能去,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我想问是否能认定楼顶属于专有部分?因为想动用住房维修基金当地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以我家楼顶属于专有部分拒绝了。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是否能认定楼顶属于专有部分?因为想动用住房维修基金当地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以我家楼顶属于专有部分拒绝了。

房产纠纷 2020-04-08 19: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买的房屋漏水应该找谁承担责任:1,找开发商漏水原因:房屋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法律规定商品房是有5年的保质期的,房屋的质保期是从房子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的);2,找物业公司漏水原因:因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而漏水需要大中修及公共改造工程才能修复的,可向物业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表示开发商是否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2、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
    3、注意合同条款中双当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力与义务是否对等,如发现条件不对等的可提出意见。
    4、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暂测面积和实测面积如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条款。
    5、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6、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企业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为了防止开发企业将已抵押的房产再出售,在签合同时,可道县房管局交易所查询房产是否被抵押。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规定:首套房契税规定是商品房买入:90平米以上契税
    1.5%,90平米以下1%,
  • 二手房维修基金多层建筑一般为40元每平,电梯房一般为60元每平。
    如果房屋本身 就有维修基金可在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在房管局直接过户,如果维修基金已经用完则需要重新缴纳;当然,如果房屋本身没有维修基金,则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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