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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拿女方信用卡贷款做生意,离婚债务谁还

离婚 2020-05-07 08: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原则上婚前一方的债务不会转移到婚后的另一方,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某些情况婚前的单方债务会可能变成双方的共同债务,如: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情形。
    2.同时根据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没有以上三种情况的男方是无权要回彩礼的。
  • 夫妻俩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债务用于抚养子女,这笔债务属于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俩一起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以后离婚,可以由夫妻俩一起协议债务的分割分配。女方在家庭生活的付出比较多义务的,可以主张得到补偿。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般婚内产生的债务会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实践中,以下几种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3、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7、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 第一,在夫妻双方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特别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分别所有的,都认定为共同所有,包括工资薪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等。但是对于信用卡而言,其本身具有专属性,如果对方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您的信用卡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从民事角度而言,虽然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平等处分的权利,但是其仅限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支出,所以如果男方冒用您的信用卡而购买的是个人物品的,那么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在其向您出具了借条的情形之下,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但是,如果对方使用您的信用卡购买的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品。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您应该承担一半,所以您也只能要求对方偿还一半的费用。第二,无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对方的个人债务,在对方向您出具了借条的情况下,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对方承诺还款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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