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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婆在哺乳期,在她怀孕的时候我背着她申请了小额贷款,现在是哺乳期被她知道了,要和我离婚,我不想离,能告诉怎么办么?我老婆在哺乳期,在她怀孕的时候我背着她申请了小额贷款,现在是哺乳期被她知道了,我不想离,能告诉怎么办么?

离婚 2020-04-22 19: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时夫妻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共同委托出租以分享租金或共同委托出售以分享房款,或是由一方居住使用,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租金补偿。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在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的同时,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明确双方实际居住使用方式。
    该种处理方式既对争议房屋做出分割处理,避免了婚姻身份关系解除后判决继续共同共有缺乏基础的问题,同时又对离婚后如何公平合理的使用房屋作了安排,保证了双方居住权利的实现。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女方不想离婚,那应该首先看是否具备法定的不能离婚事由,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终止壬辰半年内、哺乳期内的,男方是不能够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如果属于上述情形的,女方可以以此理由进行答辩。
  •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 申请房贷的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 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 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 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房者贷款业务需要准备的资料:
      1)公积金贷款:
      贷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借款人(夫妻)银行卡;
      购房合同或协议。
      2)组合贷款:
      贷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借款人(夫妻)银行卡;
      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职业收入证明;
      购房合同或协议。
      3)商业贷款:
      贷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职业收入证明;
      购房合同或协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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